养生之道网导读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了2015年国家食品药……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了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。2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3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(新疆承担)信息。 本期公布的信息显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、肉及肉制品、蔬菜及其制品、饮料、调味品、乳制品、餐饮食品等19大类285批次食品和16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。其中,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272批次,不合格13批次,不合格率***;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1批次,不合格5批次,不合格率***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,已要求相关地(州、市)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,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,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,防控食品安全风险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,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,请拨打***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