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批准文号:S20050082
- 批准日期:
- 剂型:注射剂
- 规格:25%,100毫升/瓶
- 储存:保存方法:应避免保存于2-8℃。严禁冰冻。
- 有效期:
- 相关疾病: 烧伤休克、 烧伤、 高原脑水肿、 电烧伤、 热烧伤、 眼烧伤、 小儿烧伤、 化学烧伤、 烧伤脓毒症、 创伤性休克、 咽喉烧伤及化学伤、 烧伤感染、 食管化学性烧伤、 头皮及颅骨烧伤、 外阴烧伤、烫伤和化学损伤、 小儿食管化学性烧伤、 小儿脑水肿与颅内高压综合征、 烧伤后心功能障碍、 烧伤后急性肾功能衰竭、 分流性高胆红素血症综合征、
【成分】人血白蛋白。
【功能主治】1.失血创伤、烧伤引起的休克。2.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。3.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。4.低蛋白血症的防治。5.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。6.用于心肺分流术、烧伤的辅助治疗、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。
用法: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。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,可采用5%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(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)。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毫升为宜,但在开始15分钟内,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,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;用量: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,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,可直接注射本品5~10g,隔4~6小时重复注射1次。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,可每日注射本品5~10g,直至水肿消失,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。
【禁忌】1. 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;2. 高血压患者,急性心脏病者、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;3. 严重贫血患者;4. 肾功能不全者。
【注意事项】1.药液呈现混浊、沉淀、异物或瓶子有裂纹、瓶盖松动、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;2.本品开启后,应一次输注完毕,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;3.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,应立即停止输用;4.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;5.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。
【不良反应】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,偶可出现寒颤、发热、颜面潮红、皮疹、恶心呕吐等症状,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,偶有过敏反应。
【特殊人群】
本品不宜与血管收缩药,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。
【存储方法】保存方法:应避免保存于2-8℃。严禁冰冻。
【生产信息】